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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坚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谣言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薛会儿
    2020-02-14 21:37:36   转载

    翼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关于坚决打击疫情防控期间

    网络谣言的通告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微信群管理员、新媒体从业人员:
    为更好地落实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疫情防控精神,进一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传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平台审核关口。全县各级各部门网站、“两微一端”、自媒体运营负责人和抖音、快手、美篇等新媒体平台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规范群组传播秩序。各乡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微信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对所建微信群的监管责任,切实规范群组网络传播秩序,严把信息内容来源,对群内发生传播、发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办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群主等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提高网民自律意识。全县广大网民要提高对网络传播信息的甄别能力,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应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及时处置,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尊重保护个人隐私。要依法依规保护个人隐私,不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类网络平台运营者及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传播秩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欢迎广大网民举报投诉网络谣言、违法和不良信息,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各类虚假信息和谣言制造者、发布者、传播者。
    举报电话:0357-4931508
    翼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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