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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翼城中小微企业老板快看看 !有新政策

    信息发布者:薛会儿
    2020-02-17 19:30:11   转载
    翼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
    若 干 措 施
    根据《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晋政发电[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和中小微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扶持措施:
    一、金融帮扶措施
    1、疫情期间,各金融部门要对复工复产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服务对接,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县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面,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
    2、2020年,县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1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新增贷款利率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20%。(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



    3、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翼城联社将2020年2月和3月份对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利息超出成本以上部分全部返还给贷款企业。鼓励县内其他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各自情况采取让利措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金融办﹥)
    二、税务帮扶措施
    4、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再次下调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统一按现行税额标准的90%调整。(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5、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可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6、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三、社保帮扶措施
    7、对参保的全县中小微企业2020年1-3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全部实行缓缴,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四、财政帮扶措施
    8、针对我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在复工复产后,资金出现困难时,可申请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银行贷款到期的企业可申请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金。(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县财政局)
    五、房租减免措施
    9、疫情期间,对承租翼城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020年2月和3月租金,后续租金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调整。(牵头单位: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业主(房东)对中小微企业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牵头单位:县工商联)
    六、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11、对省、市、县重点建设工程,以及新落地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相关部门配合)
    12、对我县中小微企业,尤其是近三年来升为规上企业、2020年有望达到规上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要加大支持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复工复产困难,帮助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应急预案制定工作,促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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