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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行取消翼城县晋能燃气公司 特许经营权

    信息发布者:薛会儿
    2019-04-18 22:32:05   转载

    关于举行取消翼城县晋能燃气公司

    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听证会的公告


    翼城县晋能燃气有限公司作为翼城县燃气特许经营的项目公司,涉嫌违反《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城镇燃气供气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城市燃气用气安全,维护公众利益,本局已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后翼城县晋能燃气有限公司提出申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局决定于2019年4月26日举行听证,拟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择、特别邀请等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取消翼城县晋能燃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并实施临时接管。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2019年4月26日上午9:00,住建局三楼会议室(303室)

    三、本次听证会代表

    1、听证陈述人9名。其中:晋能燃气有限公司股东代表1名(由晋能燃气有限公司指派);住建局1名(由县住建局委派);公众代表5名(由居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确定2名;特邀代表3名);县人大代表1名(由县人大常委会推荐);政协委员1名(由县政协委员会推荐)。

    2、听证会旁听人员10名(由居民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确定)。

    四、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愿报名:

    1、单位住所或者经营地址在翼城县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单位;

    2、居住在县城区,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3、熟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关注翼城燃气事业的广大群众。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应分别填写《听证陈述人申请表》和《听证旁听人申请表》,并于2019年4月22日下午18:00前到翼城县住建局(309室)报名。个人报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报名的须持本单位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六、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确定方式

    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随机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会议相关资料将于听证会召开前2日送达各位公众代表和旁听人员。


    特此公告

    翼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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